根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卫医发(2013)31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的通知》规定,申请复印病历资料的患者及有关部门须按照下列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五、保险机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和其代理人的身份有效证明及同意代理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六、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经办人员提供身份证明、工作证及法定证明材料,经本院医务科同意后,方可提供相关病历材料 。
七、复印的病历资料经本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加盖印章后有效。
八、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九、凡复印病历资料者,均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备案。
咨询电话:0917-3831407 谢谢合作!
注:病历档案复印件邮寄须知:
如果您需要邮寄住院病历有关内容复印件,请您到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
一、提供以下资料:患者出院结算发票;患者住院费用明细单;患者身份证原件;委托邮寄人身份证原件。
二、填写《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病历复印件邮寄协议书》和《患者病历复印件邮寄委托登记表》。
三、按邮寄病历复印件相关标准缴纳费用。
病案复印件预约邮寄(EMS)费用:1、复印费用:根据复印页数收取工本费;2、邮寄费用:陕西省内12元/份,陕西省外21元/份。
仅可邮寄病案复印件,邮寄时间一般需要2-3周左右,请耐心等待。
咨询电话:0917-3831407(病案室)
0917-2792760(中国邮政上马营陈仓园分局)